旬阳县环保局严格执行八项制度切实打造服务型机关

发布时间:2012-12-07 00:00 来源: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务实、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旬阳县环保局严格执行“八项制度”,不断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打造服务型机关。

一是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要求每个工作岗位实行限时办结,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对不履行岗位责任制或落实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凡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时限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按照规定时限办理;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时限的,在承诺的期限内办结。凡领导交办、批办的信、函、文件和其他交办事项,有明确规定时限的,按领导批示、批办的时限办理,办理结果应在规定时限内向交办、批办领导报告,没有明确时限的应及时请示领导确定时限,一时难以办结或不能办结的应及时做出说明。

三是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告知对方有关程序、条件、需要补充的材料等,耐心热情地解答有关询问。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将来人引至承办相应业务的股室,经办股室无人或者具体办事人员不在办公室时,要及时与办理该项业务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相对人了解具体经办单位或部门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是严格执行办理事项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及企业来办理有关事务或咨询有关事项,因手续、材料不完备等原因需退回补办,或不完全具备条件而暂不予受理的,经办人应当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

五是严格执行预约服务工作制。对于预约服务,业务人员要等服务对象而不能让服务对象等业务人员。如果业务人员有特殊事情需要外出,就要与服务对象联系,另约时间;没有联系上服务对象,就要委托其他人代为接待服务对象。

六是严格执行去向告知工作制。一般工作人员有事外出要告知本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有事外出要告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有事外出要告知行政股和主要领导。

七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公开各股室的职责范围及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排污收费程序,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审查期限、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及数量等。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不越权、不违规。

八是严格执行效能追究制。对于在工作中态度不好致服务对象不满,影响单位形象的工作人员,在职工会上进行严厉批评,并责令写出深刻书面检查,登门向服务对象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