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环保局“四项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3-12-09 00:00 来源:

岚皋县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和创建省级生态县目标,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切实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有力保证了环保工作健康高效开展。
一是抓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深入开展理论学习、警示教育、风险教育,干部职工防腐反腐意识进一步提升,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二是抓党内监督,保障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采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查、行风政风建设、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监督、民主生活会等措施,切实加强了党内监督,杜绝了日常工作和干部任用过程中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三是抓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明晰职权的基础上抓好风险排查,进一步健全廉政防控机制,规范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干部公正执法、阳光执法、廉洁执法。四是抓责任落实,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使环保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步推进、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