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起,《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石泉县环保局多种途径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为两部法规的贯彻实施打好“宣传战”。
一是联系县电视台,对群众关心的《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全面宣传。并将联合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县工商局、县食药局分别对全县建筑施工企业、机动车驾驶员、餐饮服务行业、工矿企业负责人进行全面学习、全面培训,号召各行业业主做知法守法的带头人,为减少雾霾天气做贡献,保证石泉空气环境质量。
二是配合县农业部门对全县规模畜禽养殖户进行法规培训学习。在12月26日召开的《石泉县生猪养殖大户暨定点屠宰培训会》上发放《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38份,对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现场讲解和答疑解惑,推进畜禽污染防治工作,保障生态环境。
2014年初,石泉县环保局将联合县交警部门,对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情况进行上路检查;联合县住建部门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专项整治;联合县农业部门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等,以查促治,推进石泉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