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上午,安康市环境监察支队部署开展春季环境风险督查行动,下午即深入到汉滨区开展督查工作。支队长沈贵勇同志对春节前旬阳县的环境风险督查工作进行了总结,要求从即日起以汉江沿岸县区为重点开展后督查工作。一是依据市环保局《关于开展春节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环发〔2014〕8号),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对各县区重点企业环境风险和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二是按照“四个清楚”的要求,重点对饮用水源地、重金属、沿汉江排污口及重点涉水、涉气排放企业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切实摸清掌握企业环境管理状况,及时发现环境风险和环境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三是夯实督查责任,成立两个督查组,由支队长沈贵勇同志任组长,执法科、应急办负责人分别带领两个督查组,按照对被督查区域环境问题负责的原则严格执法,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是严明工作纪律,要求督查组在督查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对属于因督查不力、不作为等方面原因致使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未得到及时查处的,将依纪依规对督查人员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