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县城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石泉县环保局全面开展城区锅炉烟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目前,石泉县环保局已对辖区宾馆、洗涤行业锅炉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摸清县域内在用燃煤锅炉及备用锅炉数量、除尘设施运行状况、脱硫药剂的使用情况,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坚决要求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根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按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直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和关闭,确保锅炉及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