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三项保障措施提升环保工作执行力

发布时间:2014-04-08 00:00 来源:

为全面贯彻市环保会议精神,确保2014年生态环保工作都落到实处,汉阴县出台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了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奖惩机制。县政府与各镇和部门签订了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既作为单项考核内容,又作为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政绩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二是建立汉江、月河水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汉江、月河水质保护工作。三是实施效能督导。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环保部门居中协调”的生态环保工作机制,对照部门环保工作职责,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个季度,由政府督查室联合纪委效能办按季度进行督办,对工作进度不到位的单位提出预警,要求向县政府做出情况说明,提出下一步改进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对各单位在推进环保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及时予以协调解决,以确保各部门在环保工作中凝神聚力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