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阳县环保局采取一系列措施,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提高企业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减轻环境污染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危害。
一是统一思想提认识。为建立和健全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切实解决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备案及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县环保局将应急预案作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行动指南,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和上门宣传等方式,促使企业充分认识环境应急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责任感。要求企业内部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管理工作,作为事关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好企业作为环境风险防控第一道防火墙的作用。
二是突出重点抓落实。该局根据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切实规范和加强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备案和演练工作。一是要求全县所有企业,特别是化工、采选、冶炼等较大风险源重点企业,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参照省应急办下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点》,制定本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报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应对预案进行修订,重新报备。二是要求企业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具有操作性、实用性、针对性,必须与生产规模、生产特征相适应。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三是要求风险企业配套相应的应急设施和应急物资,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并适时组织应急知识教育、培训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2次,并将各项信息随时上报备案。
三、完善措施强监管。该局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力度,保障应急预案的可行性。一是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检查。环境监察大队将企业应急预案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企业应急预案管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二是加大应急预案管理执法力度。通过严格执法,推动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县环境监察大队对检查中发现应当编制应急预案或者修订应急预案的企业不编制、不及时修订或者不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评估和备案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