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陕县环保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境保护法》)。《新环境保护法》内容从六章 47 条,扩充至七章 70 条,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环境保护法》明确了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并且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从法律层面加大了环境违法处罚力度,明确了对违法排污企业实行按日连续计罚、罚款将上不封顶的规定;提出了环境监管部门对违法企业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环境保护工作将计入地方政府考核范围,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对本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这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学习过程中,大家紧紧围绕如何贯彻好《新环境保护法》展开讨论,充分认识到《新环境保护法》颁布的重要性,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执好法。通过学习,全体人员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学习《新环境保护法》力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真正使环保工作的开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局党组书记、局长邓永康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新环境保护法》,加强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吸收,不断提高自身执法监管水平。同时通过网络宣传、重大节日宣传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对《新环境保护法》进行全方位宣传,让《新环境保护法》成为环保部门执法的“利器”,人民群众维护环保权益的“尚方宝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