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多举措推进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发布时间:2014-05-30 00:00 来源: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办法》,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旬阳县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排污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
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和监察大队队长为副组长的排污许可证工作领导小组,将排污许可证发放和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统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三同时”制度、竣工验收、总量执法、环境监察、监督监测、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等工作相结合,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规范。二是在发放排污许可证中,坚持“持证、按证排污原则”和“总量控制原则”,严把申领关,要求企业申报申请资料中必须具备验收批复、环境监测报告、环保制度、规范化排污口等环保审批资料,并根据环境统计年报表和近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核清企业污染物排放种类、去向和总量控制指标,建立相应的排污许可管理数据库,做到一证一档。三是加强对企业不定期检查,确保企业排污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使污染减排成效在排污许可中有所体现。
下一步,旬阳县环保局还将对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排污单位执行排污许可证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排污、超总量或无证排污的单位,将严格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