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环保局“四结合”加强排污费征收工作

发布时间:2014-07-21 00:00 来源:

为加强环境监管、推进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旬阳县环保局改变工作思路,改善工作方法,做到排污收费与日常工作结合,变重处罚为重管理。
一是排污收费与监管相结合。加大排污费征收、规范排污费申报、完善数据库管理等日常监管进行结合,加强对排污企业填报数据质量的核查,确保汇总数据质量。
二是排污收费与服务相结合。环境执法人员要做到执法与服务并举,有计划的扶持、指导重点污染源单位开展污染防治工作,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实现清洁生产,实现向服务型收费转变。
三是排污收费与督查相结合。建立和完善后督查机制,及时发现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严格落实依法、全面、规范、足额征收排污费要求。
四是排污收费与宣教相结合。在征收排污费过程中,注重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使排污单位增强了环保法律意识,让他们了解自己从事的行业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取得了他们的支持和理解,能够及时、如实申报,确保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费征收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