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岚皋县环境保护局联合县发改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贸局、水利局、司法局等8部门正式启动2014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2014年专项项行动,以领跑生态美、加快美好岚皋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排查涉水排放企事业单位,确保我县河流、库区水质安全。
(二)认真落实《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岚皋县“治污降霾 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对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三)扎实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及小水电行业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严格控制涉重金属、医药和化工类项目的准入门槛,确保我县无重金属、医药制造和有机化工类染源和污染隐患。对涉重金属、医药制造和有机化工类项目,继续坚持最严格的项目环评审批,严格执行环评分类标准,不降级审批,不降低标准,不拆解变通,从源头上关死涉重金属污染、有机物污染项目的入境关口。
专项行动将严格落实“政府负总责、环保部门牵头、责任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建立“定期研究分析、定期安排部署、定期解决问题”的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避免环保部门“独角戏”。同时,县政府将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各镇(办)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之一。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