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县城饮用水源地位于白河县中厂镇石梯村,总面积67平方公里,承担着白河县城3.5万人日常生产用水。近年来,白河县高度重视水源地保护工作,不断强化保护措施,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一是领导重视。为确保水源地水质不受污染,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该县初步拟定了《白河县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暂行办法》(草案),进一步明确了保护范围、各单位职责、奖补措施等,待提交人大审议通过后,即可正式施行。
二是加强污染治理。县城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2家畜禽养殖户已被关停,保护区内临河垃圾投放点、厕所均已拆除,警示牌、标志牌已设立,拦网工程正在进行,通过施行封闭式管理杜绝人畜进入。
三是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定期对县城水源地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制止了水源地河道作业、弃渣随意倾倒等行为。同时,定期开展水质监测,今年以来,水源地水质一直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