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实行最严厉汉江水质保护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发布时间:2014-08-17 00:00 来源:

近日,石泉县印发了《汉江水质保护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夯实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能,严格责任追究。
办法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适用于石泉县各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汉江水质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负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为直接责任人,按工作分工对汉江水质保护工作负主管责任;负责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监管工作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为具体责任人。办法分为总则、职责分工、责任追究的类型和标准、责任追究的程序和处理档次和附则五章。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发改、环保、经贸、住建、水利、农业、林业、公安、国土、卫生、文广、交通、工商、安监、旅游、供电分公司及各镇环境监管职责。办法在责任追究类型方面分为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三类,执行标准进一步明确,更具有可操作性。责任追究的程序和处理档次按照责任追究类型分别做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