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环保局约谈石泉、喜河两水电厂负责人,确保库区水质安全

发布时间:2014-09-12 00:00 来源:

9月9日、9月10日上午,石泉县环保局组织县发改局、水利局,针对汉江段两个电站库区水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严肃约谈了大唐石泉水力发电厂、汉江投资有限公司喜河发电厂负责人,为确保库区水质安全,明确提出整改时限和要求。
县环保局首先宣读了要求水电厂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县水利局从加强水资源管理及相关文件要求出发,要求电站严格落实10%生态流量和数据报送工作,安装生态下泄流量监控,对电站水库禁区建设围栏。县发改局本着我县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汉江水质保护文件及乡镇“河长、沟长、溪长”水质监管体系的建立,要求水电企业高度重视汉江水质保护的政治使命,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共同维护好汉江水质。
县环保局副局长张德胜在约谈中针对两电厂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明确要求:第一、要明确责任主体。水电站的建成有利有弊,对当地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尤其是近年来,电站库区水质出现明显的富营养化,并且切断了水生物链,破坏了生态系统。本着“谁污染、谁治理” 、”谁开发利用、谁保护”的原则,电厂在汉江水资源保护工作中,重点在漂浮物打捞、生态基流方面有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必须切实履行好库区水资源保护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第二、要制定库区水资源保护防治方案。方案要以突出漂浮物打捞、下泄生态基流、库区清淤为重点,对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加强防控,要在“防”字上做文章;既要有人防,更要采用科学的监控手段,推进水资源保护监控、监测体系建设,有步骤、有计划的实施。第三、要加强企业水资源保护队伍建设。责任到人、制度管人。
约谈中,两电厂负责人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分别表态,表示一定配合县环保局落实好汉江水资源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