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紫阳县采取多部门联动与各部门自己履行职能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汉江水质保护及农村环境违法行为工作整治。5月初由县汉江水质保护办牵头,组织县环保、食药监、住建、工商、卫生、农业、规划、水利、交通9部门,联合对沿江沿河镇村进行了执法检查,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下达整改通知书64份,行政处罚4起,责令停产4家,督查督办4家,取缔6家。
截止8月底,县环保局先后对餐饮业油烟污染、畜禽养殖业、两厂(场)监管、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检查人员80余人次,立案处罚4家,责令限期改正6家,限期治理2家,责令停产、搬迁1家(企业正在迁址);县水利局加大了巡查力度,取缔2处沿江住户自建排污口违法行为,关闭沿江、沿河排污口30处、查处河道管理案件23起、水保执法案件18起、渔政管理案件6起;县规划局加强城区沿江环境卫生管理,利用视频监控,查处向汉江乱扔、乱倒生活垃圾行为48起,其中处罚10起,要求责令整改38起,查处沿江沿河规划区、禁建区违法建房案件3起,其中责令停工2起,依法强制拆除1起;县卫生局与环保局联合对汉江流域医疗废物和医源性污水处置开展了专项整治,对10家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的村级卫生室责令限期整改;食药监局对涉三产业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责令整改25起,关停5家酿酒小作坊;县工商局加强以“六小行业”为主涉三产业排污情况巡查、监管,对排污不达标和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的42 户工商户,进行了整改并责令办理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登记手续。
通过采取以上部门联动与各部门职能相结合的方式,对环境违法行为做到了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有效推进汉江水质保护工作的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