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环保局四措施加强危险废物监管

发布时间:2014-12-19 00:00 来源:

镇坪县环保局近年来持续加强危险废物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始终处于安全稳定状态。
一是摸清危废企业数量。县环保局制定了分级管理名录,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数据库,实施危废申报登记制度,全面掌握危险废物年产生量、流向和综合利用等情况,不断完善基础档案和重点源清单,实行动态信息化管理。
二是严格申报登记制度。在定期核实全县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贮存、利用、处置、转移、制定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建立环保档案动态管理制度,要求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认真落实危险废物季报制度,制定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确保申报登记内容及数据规范、完整、真实。
三是狠抓危险废物转移监管。对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进行严格审查,认真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对接受单位资质、运输单位资质、同意接收证明进行“三核实”,并取得接收地环保部门的同意,确保每个危险废物交接环节不失控、不流失。
四是加强危险废物管控。督促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事业单位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环境应急和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采用定期抽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增加现场检查频次和事故防范措施,发出问题、及时纠正、排除隐患、确保安全,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