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县政府印发《石泉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标志我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全面启动。本次检查从3月16日起至9月底结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要求,落实镇监督、部门监管职责,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摸清排污单位风险底数。本次检查,公安、发改、环保、水利、国土、住建等部门将联合执法,对不履行环评手续拒不整改、直排偷排、暗排渗排、非法排放有毒物质及处理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县政府督查室对各镇各部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全程督察,县电视台集中曝光一批环境违法案件。通过查、整、治,推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