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环保联合执法成新常态

发布时间:2015-04-28 00:00 来源:

为切实做好全县生态环境及汉江水质保护工作,白河县政府常务会确定,由县环保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抽调得力干部组成相对固定的环保联合执法工作组,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要求,环保部门迅速行动,联合住建、水利、农业等部门扎实开展了环保联合执法检查活动。一是沿江沿河污水垃圾直排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显著。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印发了《关于开展沿江沿河污水垃圾直排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了整治重点、牵头单位及完成时限。先后督促2家企业将生产废水接入县污水处理厂,规范矿山企业污水排放口1家,立案查处涉水个体工商户2家,制止挤占河道建设行为2起,要求转移河道旁堆放大量木材1起。二是城镇饮用水源地联合执法专项检查扎实有效。联合农业、水利部门对城镇1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水源保护区内生活垃圾、污水直排,移民安置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现场告知镇政府,限期整改,立案查处畜禽养殖户1家。三是“冒黑烟”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印发了《白河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方案》,对砖厂、石灰窑厂、燃煤锅炉等烟气污染及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开展了专项整治。先后下达责令整改违法决定书3份,责令停产石灰厂1家,淘汰关闭砖厂1家;对6台存在环境问题的民用锅炉,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进行整改,并积极拟定工业燃煤锅炉淘汰暨“煤改气”计划,切实抓好“煤改气”的落实;确立了城区人民路为全县“黄标车”禁行区域,在禁行区域和城市出入口外围设置、完善了相应的禁行标志和辅助设施,淘汰“黄标车”45辆;督促7家烧烤店由露天改为入室,责令3家污染严重且整改不到位的餐饮店停业整顿。
环保联合执法开展以来,各部门通力协作,现场能够解决的当场解决,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移交至具体责任部门限期办理。同时,县督察室定期对联合执法情况开展督察,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今后,该县将在不断完善环保联合执法机制的同时,持续深入开展好环保联合执法,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县域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