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元月1日开始,白河县正式将县中心城区小吃、快餐等小型餐饮店纳入正常监管范围,各餐饮店需持有环评批复文件方可申领餐饮许可证。
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针对部分小型餐饮从业人员环保知识欠缺的现状,白河环保局对需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小型餐饮业安排专人指导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同时,将登记表审批制度从集中审批更改为领导会签,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节约了群众时间。截至目前该局共受理小型餐饮业环评20家,审批2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