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平梁镇采取十条措施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

发布时间:2015-06-05 00:00 来源:

为了从根本上减少大气污染的人为因素,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近日,平梁镇采取十条措施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
划定区域,强化监管。划定月河川道、高速路、阳安铁路沿线的棉丰、新河、长坝、西岭、兴隆、安合、二郎、清河、高粱铺、义河、界牌11个村为禁烧区,其他各村在辖区内村道干线、学校、电力及通讯设施周边500米范围内逐步推行秸秆禁烧管理。对拒不执行继续焚烧秸秆、麦草、枯枝落叶和农作物废弃物产生污染的违法行为,将严格执行《汉阴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给予严肃查处,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推行机械收割,秸秆还田。鼓励农户争取国家补贴政策购买大、小型收割机械,对油菜、水稻、玉米收割大力推行机械化收割,并将秸秆粉碎还田。
控制扬尘,减少污染。确定专人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监管,推进绿色施工。要求所有建筑工地沙土堆料场进行防风扬尘覆盖,风速四级以上,停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车必须采取密闭措施,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作除泥除尘处理,禁止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强化清扫,保集镇卫生。由过去每天早晚对集镇街道及重点区域清扫保洁改为每天早、中、晚对集镇街道及重点区域清扫保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每两周对集镇卫生责任区进行一次清扫,对清扫质量进行检查和通报。
加强餐饮管理,治理油烟污染。要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使油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严禁露天烧烤,凡使用木炭烧烤炉的,限期改用清洁能源。
强化监管,禁止露天焚烧有毒有害物料。建立联系举报制度,对露天焚烧沥青、油毡、废油、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的人和事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抓好植绿,提高绿化水平。扩大绿地规模,继续推进广场、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安置点绿化建设,对裸露的建设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及时进行遮盖或绿化补植,减少尘土飞扬污染环境。加大植树造林和管护力度,完成年度造林绿化面积,力争全镇森林覆盖率达65%。
广泛宣传,激发全民参与。在各村、社区全面开展《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家住等文明、节约、环保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鼓励村民、中小学生积极参加绿色创建等环保公益活动,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让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保护环保、防治大气污染行动中来,形成全社会支持保护环境、防治大气污染的良好氛围。
积极争取,保障资金投入。加大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力度,对列入大气污染计划的污染治理项目优先予以支持,逐步将大气污染防治监测体系建设和后期的运行维护金费列入财政预算。
夯实责任,强化督查。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的平梁镇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党政办负责对各村和单位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的村和单位予以通报,确保大气污染整治取得实实在在地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