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发布时间:2015-07-16 00:00 来源:

为进一步改善县域环境空气质量,白河县高度重视,先后2次组织县环保、住建、农业、交警大队等部门及各镇召开专题会议,统筹谋划,相继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黑烟囱”为重点的烟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专项检查、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秸秆垃圾禁烧等联合执法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截至目前,全县已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4台;《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煤区和限煤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已拟定,待修改完善后印发;关闭砖厂1家;淘汰“黄标车”51辆;审批小型餐饮业环评32家,督促城区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店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规范12户严重污染环境的烧烤摊点,督促油烟达标排放;县城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1.08%和36.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56平方米,城镇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8%;汇丰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已完成,钰宏旺、永宏化工2家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已启动;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已确定,线路已预埋。目前,市监测站每月对我县空气质量监测一次,监测结果表明,我县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市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