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简政放权的精神,岚皋县环境保护局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探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通知》(岚环发[2015]43号文件),四项措施深入推进环境保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简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包括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取消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大纲评审环节、对部分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推行县级部门联审等7条具体实施意见;二是强化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衔接;三是提高环境监测数据利用效率;四是缩短环评审批时限,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时限,由国家法定60日、30日和15日,缩短为30日、15日和7日。此项规定执行后,将极大的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提高环评办结率,方便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