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岚皋县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第二期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安排,6月23日开始,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环保局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决策部署;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以及阻扰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情况,开展为期20天的巡察监督工作。为配合做好巡察工作,岚皋县环保局党组高度重视,一是组织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配合巡察工作的主动性。二是加强配合协调工作,把巡察工作与业务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为巡察组调配办公室、配备办公桌椅、电脑等办公必备用品,在办公楼门口设立了巡察征求意见箱,公布了巡察举报电话,为接受群众监督开通了渠道。确定了巡察工作联系人员,为主动接受巡察监督进行上下协调联系,按照巡察组要求提供各类档案资料,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谈话,了解各方面情况,为巡察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确保巡视工作顺利进行。三是精心撰写汇报材料,客观总结环境保护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打算,为巡察工作提供相关情况。四是强化纪律意识,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以本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和中省市环保部门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党组和班子成员将巡察的过程作为寻找差距改进不足的过程,主动认领巡察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主动抓好整改。五是全力推动工作任务落实。以这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夯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双过半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