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13 00:00 来源:

各县环保局、汉滨环保分局党组,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安康市环境保护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

2010年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及全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作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抓紧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继续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取得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

一、抓好《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全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要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突出重点,全面、系统、扎实地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着力在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从严纠风、坚决惩治等方面下功夫,全面推动惩防体系建设进程。要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纪律意识,确保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续抓好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规定的落实。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扩大“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三、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要继续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教育培训规划,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滥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四、加强党内监督,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领导干部要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加大对“三重一大”工作监督力度。坚持重点岗位人员交流轮岗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报告制度和离任经济审计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

五、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

以解决损害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强化环境监督和督查工作,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重点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和谐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抓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弄虚作假现象。

六、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推进反腐倡廉源头治理力度。

认真开展执法监案、效能监察、廉政监察。继续加强对“环保六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建立健全环保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七、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推进依纪依法惩处腐败现象取得成效。

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商业贿赂案件。要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警示教育方面的功能。

八、坚持创新改革,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坚持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定期讲廉政课等制度,建立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着力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预防和查办腐败的能力。对有案不查、办案不力及阻挠办案的党员干部,要严肃追究其党纪国法责任。

九、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在监督别人的同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环保系统的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