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康市环保系统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5 00:00 来源:

各县环保局、汉滨环保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安康市环保系统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安康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4年4月23日

安康市环保系统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省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廉政教育,以坚决纠正“四风”、狠刹“五股歪风”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以强化问责力度加强监督检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推动环保事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廉政教育,强化遵章守纪意识
1、加强廉政学习和教育。将五月份确定为全市环保系统 “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月”。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活动,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警戒教育、风险教育、示范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重点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省、市有关作风纪律规定和会议精神,定期组织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切实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遵纪守法观念,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通过个别谈话、任前谈话、集体谈话和专题约谈、关键时间节点廉政提醒谈话,做到关口前移。
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建设廉政教育室、廉政墙,在环保网站上开设廉政文化教育专栏,在办公场所张贴廉政格言警句,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举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互动性强、易于接受的廉政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在参与中受益。
二、加强作风建设,树立环保为民形象
3、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作风建设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强化治庸问责,突出解决工作责任心不强、落实不力、推诿扯皮、办事拖拉、作风漂浮、服务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涣散等“庸懒散软慢浮”问题。
4、认真做好“12369”群众投诉电话受理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环境权益。解决“12369”电话不通、值守脱岗、态度生硬、敷衍推责、慢作为等突出问题。加强信访举报的办理工作,畅通群众信访举报途径,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
5、认真做好网络媒体舆情监测、应对处置、舆情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6、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严格按照“三亲自”(即领导亲自参与办理、亲自审核把关和解决问题、亲自带领机关工作人员走访回访代表和委员)“三定“(即定承办工作机构、定分管领导、定具体承办工作人员)要求,通过实地走访、上门座谈等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们的交流沟通,确保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7、认真抓好政风行风测评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实行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8、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厘清权力清单,依法公开权力事项和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9、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机关管理制度。制定推行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等“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完善环评审批、环保项目资金管理、环境监测管理、环境执法管理等制度,修订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考勤制度等。
四、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确保权力正确运行
10、加强对环评审批、污染减排、汉江水质保护、环境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11、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严肃查处政令不畅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案件;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致使工作失误处于被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案件;严肃查处环境执法中违规变通、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吃拿卡要、乱罚款、乱收费的案件。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2、落实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问效。要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单位、科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现问题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