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全市汉江水质保护工作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汉江水质保护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循环发展,积极推进生态建设,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向好。特别是汉江出陕断面水质保持在国家Ⅱ类标准,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汉江水质保护工作积极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汉江水质保护工作。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汉江水质保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自始至终地抓紧抓好。特别是今年以来,启方同志担任政府市长,第一次召开常务会议就研究环保工作,对汉江水质保护进行安排部署,要求环保部门牵头调查研究,提出加强汉江水质保护工作的措施意见。9月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定了《关于加强汉江水质保护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安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办法》、《安康市城镇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管理办法》,并以正式文件下发执行,同时在市环保局增设了汉江水质监管科,专司汉江水质保护工作。这4个文件明确了汉江水质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和重点措施,必将对保护汉江水质发挥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二是污染防治扎实有效。今年以来,精心编制了42个重点减排项目、35个污染治理项目,强化措施,抓好督办落实,纳入国考、省考的10个项目已经建成。10县区垃圾处理场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安康江南、汉阴、石泉、宁陕、紫阳、岚皋、平利、镇坪、白河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发挥减排作用;安康江北污水处理厂环保竣工验收准备就绪,旬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投资787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57.6%。截止8月,中心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1.7%和67.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48.2%和69.3%。积极构建绿色生态屏障,完成植树造林39.11万亩,启动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0处,付家河、大道河等6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近期将完成;汉阴、石泉、旬阳等6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完成并通过省验,汉滨、岚皋、宁陕示范项目完成年度任务;旬阳汞矿区汞污染土壤修复及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项目、白河县黄石板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已竣工;组织申报创建国家级生态镇、村13个,省级生态镇、村125个,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启动10家重点企业、10家畜禽养殖企业清洁生产示范工作,对2家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三是项目投资不断扩大。环保部门组织申报污染减排、生态环境保护、重金属污染防治等项目3批18个,项目概算总投资4.99亿元。市环保局牵头积极争取瀛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目前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环保部已列入规划,正进行专家评审,规划总投资达9.6亿元,涉及子项目61个。发改部门争取汉丹江流域污水垃圾处理项目中省投资2.7亿元,共涉及县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管网项目29个。在与天津市对口协作中,申报安康市污泥处理厂等三个项目,申请对口协作资金1.5亿元。水利部门完成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投资2.5亿元,其中争取中省投资1.5亿元。启动实施“丹治二期”项目,总投资7.24亿元,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06.26平方公里。农业部门启动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共8处,已完成投资1281万元。
四是水环境执法有力开展。环保部门扎实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春季环境保护综合整治、环境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水电站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心城区汉江干支流水环境执法检查等9项整治活动,定期排查和检查环境安全隐患,对132家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划分环境风险等级,对23家重金属企业、32座尾矿库、17家化工企业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妥善处理媒体曝光污染问题12起。今年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980多人次,检查各类企业601家,查处环境问题155个,下达法律文书70份,责令44家企业限期改正,立案查处违法企业17家,行政处罚5家。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受理环评项目432个,项目总投资14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亿元,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均达到100%。工信部门加强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关闭小水泥企业3家,淘汰落后产能35万吨,关闭结晶硅等生产企业3家,淘汰落后产能1.6万吨,关闭砖瓦窑制造企业8家,淘汰落后产能2.48亿块。水利部门组织开展了入河排污口调查登记工作,查明全市排污口285个,其中沿汉江入河排污口59个,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排污口监管。林业部门加强天然林保护,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45起,为汉江水质保护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汉江水质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汉江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根据2012年环境统计,全市废水排放总量4897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36584吨、氨氮排放总量4844吨,其中城镇生活污染分别占全市排放总量的91.5%、56.2%、59.2%。目前“两厂(场)”建设资金缺口4.77亿元,年运行费缺口4900万元。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不配套,收集率和处理率低,部分城镇生活污水、垃圾直排汉江。总体上看,汉江出境水质保持在国家Ⅱ类标准,但在点上严重污染的情况屡屡发生,一些企业存在偷排、漏排问题,农村面源污染不容忽视,保护汉江水质的压力巨大。二是环境安全风险不容忽视。我市是南水北调重要的水源区,社会关注度高。全市有132家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其中有23家重金属企业、32座尾矿库、17家化工企业,这些都不同程度存在着风险隐患,稍有不慎都可能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容不得丝毫马虎和懈怠。三是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弱。近几年,全市环境监察、监测在机构、人员、设备等方面有了很大改观,但历史欠账较大,与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这些问题,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工作建议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四个文件。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汉江水质保护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安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办法》、《安康市城镇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管理办法》,以及全市汉江水质保护工作会议和徐市长讲话精神,把落实好4个文件和这次会议精神作为今后环保工作和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是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切实解决重金属污染防治、化工污染防治、尾矿库安全隐患防治、水电站生态流量、“两(厂)场”运行和建设、农村环境面源污染、医疗废物处置等突出问题,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严防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三是千方百计争取项目资金。争取项目资金是保护好汉江水质的重要措施。对已争取到的污染防治项目,要抓好项目跟踪落实,把项目实施好。要研究国家投资方向,掌握信息先手,为项目争取工作赢得主动。要有针对性地策划包装一批污染防治大项目,通过项目带动,提高汉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严格水环境执法。要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严格环评、监理和环保竣工验收,把住关口,严防病从口入。要切实加强对环境排污企业和环境风险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做到“四个清楚”,即对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清楚,污染源在什么地方清楚,环境风险是什么清楚,污染减排和风险防范的政策对策清楚。要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健全机构,配齐人员,保障经费,做到老账要还,新账不欠。要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严防环境突发事件发生。
五是建立汉江水质保护推进机制。要建立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环保部门居中协调的推进机制。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加强督办检查,切实把汉江水质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六是加强汉江水质保护工作宣传。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汉江水质保护工作,增强“爱护汉江、保护汉江”的意识。同时,要积极引导媒体对汉江水质保护工作依法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