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全程督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推进,经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组成员及督导单位
组长:阮英斗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刘波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胡孝银调研员
联络员:冯海琳
负责督导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带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带市环境工程设计院。
二、督导组职责
1、负责传达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十一督导组、市直机关工委等主管部门以及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督导抓好贯彻落实。
2、负责审查把关所督导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剖析材料,主持并参加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的重要会议和活动。
3、负责全面了解掌握各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向所督导单位提出工作要求。
4、负责对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参加所督导单位党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向所督导单位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阶段性小结通报讲评工作。
5、负责帮助查摆和分析所督导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督导制定整改措施,监督整改到位。
6、负责及时向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中共安康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