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使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笔记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1 00:00 来源: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扎实、严肃规范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局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统一制作下发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笔记本》,为防止将此《笔记本》当作个人“多功能记事本”使用,遵照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现就如何规范使用该《笔记本》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该《笔记本》为教育实践活动专用。
2、统一从3月19日的动员大会开始启用记录。
3、该《笔记本》允许记录内容仅限于与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的动员部署、会议记录、学习教育、讨论发言、心得体会、思想剖析等环节的个人亲笔摘抄。
4、字迹工整,内容完整,时间、地点、内容与实际活动情况相符。
5、将该《笔记本》是否规范记录情况,作为检验党员干部个人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态度和效果的标准之一,适时检查评比。

安康市环保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