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建设美丽中国的引领者和实践者——七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发布时间:2012-11-28 00:00 来源:

本报评论员

  党的十八大报告高屋建瓴地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作为全新的理念,建设美丽中国伴随着党和国家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应运而生,是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的迫切需要,为提升发展质量提供了新的战略指导;是我们党深刻把握可持续发展时代潮流和当今世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新趋势做出的战略抉择;是对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回应,标志着我们党执政理念的重大提升。

  环境保护是建设美丽中国的主干线、大舞台和着力点,探索环保新道路是通往美丽中国的一个路标。广大环保工作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争做建设美丽中国的引领者和实践者,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上有新提高,在运用科学发展观、解决环境问题上有新进步,在运用生态文明理论、建设美丽中国、探索环保新道路上有新举措,在解决问题、推动当前工作上有新起色。

  做建设美丽中国的引领者,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准确理解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内涵外延、目标任务与实现途径,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探索环保新道路作为通往美丽中国路标的指向作用、带动作用和开拓作用,汲取人类文明中一切有益养分,以先进理念推动深入实践。

  做建设美丽中国的引领者,要进一步改革创新。要深刻领会改革创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重要意义,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改革创新在探索环保新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中的调整作用、创造作用与提升作用,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和法律法规标准完善,以积极创新深化持续探索。

  做建设美丽中国的引领者,要进一步凝聚力量。要精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这一内在联系,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探索环保新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中的基础作用、聚合作用和协同作用,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以全民力量保护整体环境。

  做建设美丽中国的引领者,要进一步攻坚克难。要清醒认识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压力继续增大的状况,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起猛攻,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中国环保人在探索环保新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中的冲锋作用、突破作用和再造作用,为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扫清障碍,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推进。

  建设美丽中国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搞好顶层设计,明确方向、目标和任务,又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上下功夫,向实践要实效。

  做建设美丽中国的实践者,要善于解决突出问题。要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基本的环境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是政府必须确保的公共服务。要遵循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努力不欠新账、多还旧账,推动解决好突出环境问题。

  做建设美丽中国的实践者,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建设美丽中国,核心就是要按照生态文明要求,通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繁荣、生态良好、人民幸福。探索环保新道路,必须根据自然环境承载力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把节约环保的要求全面体现到经济发展的各领域和每个环节,加快形成节约环保的技术和生产体系,努力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的良性循环。

  做建设美丽中国的实践者,要善于开展综合协调。环境问题,不仅是技术问题,而且是经济问题、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和文化问题。探索环保新道路,不仅要依靠环保系统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水平,而且要借助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管理资源,建立最广泛的环境保护统一战线,构筑大环保格局。

  做建设美丽中国的实践者,要善于创新体制机制。体制机制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等特点。探索环保新道路,必须建立和完善职能有机统一、运转协调高效的环保综合管理机制,优化行政资源及财政资源配置。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综合运用财税、金融、价格等经济手段,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资源环境经济配套政策。

  积极引领无止境,勠力实践无止境。广大环保工作者要勇于担当,勇于开拓,各尽其责、各尽其能、各尽其力,积极、主动、深入地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做建设美丽中国的引领者和实践者,让生态文明之花盛开在中华大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