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六项措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3-10-16 00:00 来源:

省环保厅日前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娄勤俭省长、张道宏副省长在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时的重要指示和在省政府召开的大气污染防治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明确提出六项措施,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尽快制定《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城市群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按照“最严格”的原则,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关中城市群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是研究出台《确保治污降霾行动计划有效落实的具体措施》。按照应对雾霾天气的需要,明确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大气质量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最严格的标准;进一步夯实有关部门、市(区)等责任主体落实最严格措施的协调推进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完善强化环保部门实行最严格的监管,特别是监测和执法的机制和措施;创新提出体现最严格问责制度和办法。

三是切实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尽快建成大气质量监测城市站、背景站、区域站相统一的大气质量监测网络、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从整体上提出加强全省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和方案,力争全省环境监测能力明年有一个大的提升。同时,在完善和执行好省级重污染日应急预案的同时,关中各市(区)要制订本市(区)重污染日应急预案,构建区域联动一体的应急响应体系。

四是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以对大气污染“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和铁腕手段,从严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问题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均要实行“挂牌督办”;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停产或关闭;对防控工作不力且空气质量状况严重恶化的市、县实行环保“区域限批”;对执法不力、监督缺位、徇私枉法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责任。积极探索公众举报污染查实有奖制度,加大暗访和曝光力度,近期加大以西安市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检查和暗访力度,让污染者付超倍的代价,并承受强大的舆论压力和社会压力。

五是规范环境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大气污染发布制度,既要扩大信息公开,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又要注意策略,讲求科学,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社会恐慌。

六是进一步摸清大气污染源底数。重点在关中“五市两区”范围内开展针对工业企业、燃煤锅炉(包括当地驻军单位燃煤锅炉)、黄标车、建筑工地扬尘等污染源的大气污染源普查,摸清底数,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记者 林琳 通讯员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