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喜获市级窗口文明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11-02-24 00:00 来源:

2月22日,在全市宣传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市环保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窗口文明示范单位称号。

2010年,市环保局按照“高起点、创特色、上水平”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文明委的总体部署,以促进环保中心工作任务完成,争创一流业绩、树立良好形象为目标,以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为着力点,在树立环保部门良好形象上下功夫,窗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得到社会群众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在环保业务工作中,一是主动热情服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同时,从安康的实际出发,坚持以便捷、快速、热情、高效的服务态度,积极为投资者提供环保政策法规方面的指导和咨询服务。实行项目审批一次性告知制度,对重大、重点项目实行“绿色通道”,提供详细的政策和技术咨询,专人负责,特事特办,快速审批,最大限度压缩项目审批时限。对审批要件齐全的项目,环评登记表、环评报告表、环评报告书的审批时限分别缩短至3个、7个和20个工作日内;环保“三同时”验收缩短为7个工作日内;及时处理各类环境投诉,做到一般投诉两日内处理,7日内答复。市级共受理审批建设项目环评35个,完成了12个重点建设项目的“三同时”验收工作。同时,积极为企业污染治理,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对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治理技术成熟的企业,积极帮助其多途径争取环保专项补助资金。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注重从实际出发,按照合法、合理、公正的原则,做好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和企业污染治理的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做到既坚持依法办事,又设身处地从发展大局着眼,不越权缺位、不乱收费乱罚款、不乱检查乱摊派。全年市级挂牌督办7起重点环境问题,对24起环境问题实行限期整改。及时处理环境来信来访来电520件,案件投诉解决率95%以上,保障了群众环境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坚持政务公开。深入开展以“诚信环保,服务社会”为主题的“环保承诺”活动,向社会公布承诺的内容和事项,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环保诚信体系建设。做到环保政务主动公开,办事机构和人员身份公开;工作制度、工作程序、行为规范公开;排污费收费依据和标准公开;行政处罚依据、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措施和执行情况公开,始终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四是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环保部“六项禁令”。向社会各界聘请了12名环保行风监督员,经常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局纪检监察机构加强了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禁令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