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加快淘汰黄标车推进氮氧化物减排

发布时间:2012-06-05 00:00 来源:

为切实加强氮氧化物污染减排工作,遏制日益上升的机动车排气污染,近日安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落实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机动车减排工作责任和任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迅速制定《淘汰运营黄标车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黄标车治理工作,确保完成淘汰1330辆黄标车目标任务。

一是成立黄标车淘汰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队长任组长,副支队长兼市车管所所长任责任组长,负责全面开展黄标车回收、注销登记等车辆淘汰工作。

二是严禁尾气超标车转入安康。从2012年7月1日起,凡外地转入安康市的机动车,必须达到国Ⅳ排放控制要求,对国Ⅳ以下排放标准车辆,不予办理机动车辆转入手续。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污染现状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意义,增强社会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

四是强化措施,全面推进。认真开展摸底排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深入细致做好报废回收。严格执法检查,加大对黄标车、达到报废、强制报废年限、逾期、多年未检机动车辆的查处力度。明确工作进度,定期开展督办检查,落实工作奖惩。

五是认真开展统计工作。加强对名存实亡机动车辆的追根溯源,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注销登记业务,确保淘汰车辆信息真实全面。

同时,环保部门也将积极推行简易工况法检测,强化环保标志管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建立机动车排气监督管理网络,有效削减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大力改善区域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