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环保局表彰奖励排污费征收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2-04-12 00:00 来源:

2012年4月6日,安康市环保局对在2011年排污费征收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安康市环境监察支队、宁陕县环保局、旬阳县环保局、平利县环保局、石泉县环保局、紫阳县环保局等六家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分别授予2011年度排污费征收工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荣誉称号。2011年,安康市环保局为扭转在排污征收、解缴中存在的问题和全省排名靠后的局面,创新工作思路,多措并举,加强排污费征收和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严格申报,准确核定,摸清排污企业底数;二是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企业缴费意识;三是立足实情,挖潜拓源,确保依法、全面、足额征收。2011年全市征收排污费718.2万元,比2010年增长343.4万元,增长率91.6%,增速居全省第一,全面实现了年初预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