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环保局四项措施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2-07-24 00:00 来源:

为切实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安康市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为确保全年氮氧化物减排目标任务完成奠定了基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管局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出台了《安康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编制了《安康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发展规划》,制定了《淘汰运行黄标车实施方案》,确保黄标车淘汰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对在用机动车实行环保分类合格标志管理,认真做好绿标、黄标的发放工作,共发放黄绿标约3000个;同时与市公安交警支队配合,加大了对黄标车、达到报废、强制报废年限、逾期、多年未检机动车辆的查处力度,深入细致做好报废车辆注销登记、回收等相关工作,确保了黄标车淘汰任务的完成。

三是强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污染现状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意义,增强社会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

四是推广环保检测线建设。积极推广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建成简易工况法检测站1个、检测线3条,已通过省环保厅验收,并取得了资质委托,基本满足了目前机动车排气污染环保检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