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2日,安康市环保局在环保网站上对全市2012年度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信息管理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至此,安康市2012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圆满收官。
一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市政府及时成立组织机构,确定整治目标,明确部门职责,并先后四次召开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安排全市环境保护和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市环保局局长陈彪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敲定专项行动工作重点,亲自挂帅组织实施,为我市专项行动的强力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注重工作宣传,整治氛围良好。市环保局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对全市环保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宣传,在环保网站开设了专栏,对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及重金属、污水处理厂等有关环保信息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社会、媒体的监督。共编发环保专项行动简报18期,其中被省环保专项行动简报刊载3期;编发环保专项行动信息120余条(篇),其中《中国环境报》采用1条,环保部网站采用10条,省环保厅网站采用42条,省《环境监察要情》刊载9篇,陕西环境信息刊载8篇,《安康日报》刊载12篇,安康电视报刊载10篇,市政府网站刊载12篇,市双创信息网刊载5篇。
三是强化执法督察,成效显著。通过开展饮用水源地、重金属、危险废物等专项专项执法检查和排查整治,摸清了全市重点监管企业环境管理信息和环境风险底数,指导企业健全了环保制度、建立了“一企一档”和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台账,规范了企业排污行为。依法对紫阳县红蝶化工有限公司含钡废渣污染、旬阳县汞矿区汞污染、陕西金龙水泥有限公司老县粉磨站12枚放射源处置不规范等环境问题进行立案查处,消除了污染隐患,保障了辖区环境安全。截止11月20日,全市共出动各类检查人员5056人(次),其中环保执法人员3253人(次);检查各类企业1948家(次),其中工矿企业944家(次);纠正处理各类环境问题及信访案件189个(件),其中责令停产治理企业11家、限期整改企业64家、关闭企业4家、市级挂牌督办企业1家,实施行政处罚39起,处罚款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