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把保护汉江水质作为高度的政治责任和崇高使命,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夯实各级责任任务,打出汉江水质保护“组合拳”。
一是认真安排落实各级职责任务。今年,市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环保工作,对汉江水质保护进行安排部署,要求环保部门牵头调查研究,提出加强汉江水质保护工作的措施意见。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再次研究加强生态环境和汉江水质保护工作,研究审定了《关于加强汉江水质保护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安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办法》、《安康市城镇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管理办法》,并以正式文件下发执行。10月15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汉江水质保护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汉江水质保护工作。市长徐启方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汉江水质保护工作,切实加大汉江水质保护工作力度。会上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签订了汉江水质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市环境保护局在大会上通报全市汉江水质保护工作情况和建议措施。
二是强化措施扎实开展污染防治。今年以来,精心编制了42个重点减排项目、35个污染治理项目,强化措施,抓好落实,纳入国考、省考的10个项目已经建成。10县区垃圾处理场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全市9个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发挥减排作用;安康江北污水处理厂环保竣工验收准备就绪,旬阳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投资787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57.6%。关闭小水泥企业3家,淘汰落后产能35万吨,关闭结晶硅等生产企业3家,淘汰落后产能1.6万吨,关闭砖瓦窑制造企业8家,淘汰落后产能2.48亿块。开展了入河排污口调查登记工作,查明全市排污口285个,其中沿汉江入河排污口59个,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排污口监管。启动10家重点企业、10家畜禽养殖企业清洁生产示范工作,对2家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截止8月,中心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1.7%和67.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48.2%和69.3%。
三是积极争取项目加大投资力度。组织申报污染减排、生态环境保护、重金属污染防治等项目3批18个,项目概算总投资4.99亿元。争取瀛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目前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环保部已列入规划,正进行专家评审,规划总投资达9.6亿元,涉及子项目61个。争取汉丹江流域污水垃圾处理项目中省投资2.7亿元,共涉及县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管网项目29个。在与天津市对口协作中,申报安康市污泥处理厂等三个项目,申请对口协作资金1.5亿元。完成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投资2.5亿元,其中争取中省投资1.5亿元。启动实施“丹治二期”项目,总投资7.24亿元,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06.26平方公里。启动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共8处,已完成投资1281万元。启动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0处, 6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6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完成竣工,3个环境整治示范项目,2个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竣工。
四是加大水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市政府组织在全市开展了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污水管网建设督查、沿江沿河生活垃圾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向江河排放工业废水违法行为、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码头船舶污染排查整治等“五项”排查整治活动。环保部门扎实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春季环境保护综合整治、环境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水电站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心城区汉江干支流水环境执法检查等9项整治活动,定期排查和检查环境安全隐患,对132家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划分环境风险等级,对23家重金属企业、32座尾矿库、17家化工企业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妥善处理媒体曝光污染问题12起。今年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980多人次,检查各类企业601家,查处环境问题155个,下达法律文书70份,责令44家企业限期改正,立案查处违法企业17家,行政处罚5家。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受理环评项目432个,项目总投资14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亿元,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均达到100%。
五是深化推进生态建设构建生态屏障。完成植树造林39.11万亩,组织申报创建国家级生态镇、村13个,省级生态镇、村125个,2个县创建为国家生态示范区,3个县创建为省级生态县,5个县全面启动生态县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