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圆满完成2012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3-08-21 00:00 来源:

根据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统一部署,我市“城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城考”指标任务,认真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通过各相关成员单位努力协作,“城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进行资料收集汇总和数据对比分析,圆满完成2012年度“城考”工作任务。
2012年度我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自查上报分数为98.30分,较上一年度提高5.25分。“城考”结果显示,安康市空气环境质量保持良好,2012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和好于Ⅱ级的天数为359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居全省前列,优良率为98.09%,;中心城市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等指标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1分贝,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同比往年下降0.3分贝。
为保证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市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双创”工作为契机,实施了一批园林绿化、污水、垃圾处理、河流整治、供热燃气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2年我市江南、江北污水处理厂均已建成投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6%;中心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等建设项目已进入试运行阶段,中心城市及六个县级医疗机构纳入集中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99%,较2011年度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提高29%。中心城市(含高新区)气化工程已完成江北门站建设,江南、江北气化工程管道铺设54.2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总面积14.41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达38.43%,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均达到95%以上。通过严格执法、规范管理,安康城市形象不断提升,市容市貌和城市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度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