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监察支队积极贯彻落实全市汉江水质保护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3-10-22 00:00 来源:

10月18日,市环境监察支队召开全体职工会议,传达贯彻汉江水质保护工作会议及汉江水质保护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汉江水质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安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办法》、《安康市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管理办法》,重温了“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安康市环境监察人员“九要九严禁”及市纪委《关于全市影响和破坏投资环境典型案例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结合汉江水质保护工作任务的严峻性,支队长沈贵勇同志要求全体同志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推动当前环境监察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按照局党组“四个清楚”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严守岗位纪律,落实工作措施:1、进一步明确市、县区环境监察工作职责,彻底解决市、县区环境监管区域交叉重叠,工作职能划分不明确,工作中协调不畅、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效能。2、狠抓落实,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要求执法人员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以涉水企业的监管为当前工作重点,对全市沿江沿河企业进行再次排查,履行好保护一江清水的责任;积极督促各县区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确保排污收费稳定增长。3、积极应对,切实加强环境应急工作。按照“五个第一”的原则,增强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和处置能力,加强12369环境投诉平台管理,主动、及时应对处理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查处群众环保投诉,维护社会稳定。4、大力宣传,营造汉江水质保护的声势和氛围。要求全体职工围绕“四个文件”和“两个会议”精神,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汉江水质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