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1日,汉滨区政府召开了区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全市汉江水质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会上,学习贯彻了全市汉江水质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就全面做好汉江水质保护工作提出了严把环境准入关、开展生态创建加大汉江流域污染整治、狠抓工业和蓄禽养殖行业的污染治理、加快“两厂”建设运营、严格执法保障汉江水质安全等工作措施,对造成汉江水质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各镇办实行“零容忍”。会议要求尽快出台《汉滨区汉江水质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辖区汉江水质保护的目标、任务、措施、责任,把今年汉江水质保护目标任务作为市对区生态文明建设单项考核指标中的重点,纳入年度实施的重点单项考核工作予以考核,同意在各镇办配备专兼职环保专干,并在重点镇设立环保站,全力做好镇办环保工作,守护好汉江水。
期间,汉滨区政府相继召开了“两厂”建设专题工作会,要求江北污水处理厂将区政府拨付的400万元专款用于除臭设施、厂区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尽快落实在线监测系统并网、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及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11月份通过省环保厅环保验收,正式投入运行;要求安康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尽快完善工程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试运行、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及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力争11月底前通过省、市环保验收。10月28日,汉滨区政府在马坡岭水源地召开了汉江河道污染专项整治及水源保护专项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禁采区特别对城市饮用水源地违法采砂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在水源地违法采砂和破坏水源安全的行为,将以盗采矿产资源罪和公共食品安全罪论处,由汉滨公安立案查处;区水利、环保部门对违法运砂道路进行封堵,对在河道私自开挖道路的行为,将以破坏河堤罪论处,由汉滨公安立案查处;吉河镇、建民办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水源保护工作,对水源地违法采砂的46艘采砂船只,采取一对一的监管防治措施销毁或拆除违法采砂船只,确保城市水源安全。
为确保汉江水质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汉滨区政府出台了《汉滨区汉江水质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辖区汉江水质保护的目标、任务、措施、责任;汉滨区考核办出台了《汉滨区2013年环境保护工作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对在生态文明建设、污染减排、农村连片整治、汉江水质保护工作中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镇办、区各有关部门实行不良记录,纳入全区综合目标责任考核;汉滨环保分局出台了《汉滨区2013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单项考核实施方案》,对生态文明建设4大类24小项创建任务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