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汉江水质保护工作,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近日,紫阳县环保局、水利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对汉江及其支流违法排放水污染物行为实施有奖举报的通告》,对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擅自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排污者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等三类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制举报,举报方式可采取来人举报、电话举报、信函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市民实名举报后,环保、水利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进行查处。凡举报属实,环保、水利部门将根据违法行为程度,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