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市环保局纪检组长余顺清到局属各单位检查指导财务工作,市环保局财务管理人员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管理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余组长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监察局、安康市审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中心支行四个单位的联合发文《关于开展“小金库”治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安财监〔2014〕3号文件)。余组长从六个方面对此文件做了讲解:一是检查范围;二是检查内容;三是检查方法步骤;四是检查时间安排;五是有关要求;六是组织领导。余组长强调,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积极开展“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责任追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