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安康市环保局开办环保讲坛,系统学习培训《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汉滨环保分局全体人员、各县环保局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以及法制、监察大队负责人、全市重点涉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共200多人参加了讲坛学习培训。
市环保局纪检组长余顺清在培训时指出,《条例》公布后,我局高度重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利用法制平安月、科技之春宣传月、“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贯彻活动。这次对市级环保部门全体人员、汉滨区全体人员、县局部分领导及重点涉气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主要目的是以此来带动《条例》在全市的有效贯彻落实。环保部门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准确领会和把握《条例》的各项规定,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大胆履行职责,运用法律手段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真正使《条例》成为治污降霾的有力武器,成为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大动力。各涉气企业应认真学习条例,自觉遵守条例规定,为改善我市空气质量,贡献应有的力量。
省人大田文平处长对《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全面细致深入浅出的解读,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背景、过程和意义,归纳了《条例》的重点内容。他指出,《条例》明确了政府和部门的责任,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公众参与的理念,同时强调控制污染要从源头做起,群防群治,对违法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特别是企事业单位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限期政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直至依法责令关闭.环保部门要严格执法,重拳治霾,让安康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大地更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