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开展集中销毁处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发布时间:2014-12-12 00:00 来源:

为贯彻落实全省和我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严控机动车污染,切实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14年12月12日,市政府在江北工业园区鑫源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开展集中销毁处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活动,现场销毁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80余辆。市政府副市长赵俊民,市环保、公安、商务、交通部门领导和干部职工约100余人出席并参加了集中销毁活动。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省下达淘汰黄标车目标任务,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全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市政府出台了《安康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由市公安部门牵头负责,环保、商务、交通部门配合组织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行动,紧密配合,上下联动,发挥整体推动作用。市环保部门制定了《安康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发展规划》,认真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工作,全市已建成机动车环保检测线5条;市公安部门制定了《淘汰运营黄标车实施方案》,规定从2012年7月1日起,严禁尾气超标机动车进入我市,对各县区黄标车淘汰进度开展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市商务部门切实加强全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监管管理工作,确保报废机动车拆解彻底,不留隐患;市交通部门加强对运营黄标车资质的注销工作,大力推进公交车的报废工作。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已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约8500辆,为遏制机动车污染,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