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市政府汉江水质保护专项行动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严厉打击垃圾随意倾倒、污水乱排乱放等违法问题,保障汉江水质安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环保局会同住建、发改委、水利、物价等部门组成3个督查组,于11月10日至11月14日对全市11个污水处理厂、10个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三个督查组采取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踏勘、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主要对各县区以下工作进行检查督查:一是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二是已建成“两厂(场)”运营管理和垃圾、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情况;三是垃圾、污水处理率和污水、垃圾渗滤液达标排放情况;四是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及17个镇级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进度情况;五是垃圾处理“户收集、村运转、镇处理”制度落实情况。在各县区自查的基础上,督查组根据实地督查情况,认真梳理全市“两厂(场)”建设、运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针对性解决建议,供市政府进行决策,确保南水北调中线顺利调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