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展大气污染执法巡查活动

发布时间:2015-05-14 00:00 来源:

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市环境监察支队结合夏季秸秆禁烧有关工作要求,制定了大气污染巡查检查工作安排》,从即日起集中开展为期50天大气污染巡查检查活动。

一、巡查对象及范围:以秸秆焚烧、建筑扬尘、工业废气、锅炉烟尘、餐饮油烟为重点对象,以安康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月河川道、高速路沿线及主要交通干道为重点区域,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严肃查处各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
二、时间安排及任务:本次巡查检查自5月11起至6月30日结束,主要目的是落实县区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对巡查督查发现的各类“冒黑烟”问题进行曝光、通报、交办、督办,严厉打击、严肃查处无证排污、偷排直排、超标排放及停运设施等违法行为,切实遏制大气污染。

三、明确工作要求:一是组成5个巡查小组,认真开展巡查检查,对各类“冒黑烟”问题现场拍照取证,第一时间电话通知辖区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在次日拟制上报巡查情况简报,简报要附图片资料。二是巡查人员对巡查情况要认真记录,巡查记录要详实记载“冒黑烟”具体违法情节、现场交办情况、处理意见要求等内容,对重大涉气违法问题及造成大气污染事故或事件的要进行市级立案查处,严格追踪督办,查处和整改结果要向社会进行公开。三是要求各巡查组加强衔接,认真制作本组巡查笔录、收集文字及图片资料,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通报。

5月13日下午,支队巡查组对月河川道汉滨段二级公路、高速公路沿线开展巡查检查,发现4起秸秆焚烧、2起砖瓦厂“冒黑烟”污染现象;巡查组现场制止了恒口镇2起焚烧秸秆污染行为,对焚烧秸秆的村民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电话通知汉滨区环保局对2家砖厂烟气直排问题依照新环保法要求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