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民同志在全市环保系统干部新《环境保护法》专题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5-05-11 00:00 来源:

(2015年5月8日)

市环保局举办的这次新《环保法》专题培训,非常及时,十分必要。培训方式新颖,内容丰富,收效良好。这必将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产生巨大的效能。下面,我就环保系统如何实施好《环保法》,提三点希望和要求。
  一、必须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开展《环保法》的学习宣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环保法》的修订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加强环保体制法制建设、破解环境污染难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同时,也向全国人民宣告环境保护工作已提升到了史无前例的空前高度。《环保法》共七章七十条,明确规定了各级环保部门的二十三项职能职责,全市环保系统干部务必学懂弄通,切实增强依法履职的使命感、责任感。一要认认真真读原文。好学才能上进,好学才有本领。学习只有进行时,今天的专题培训对我们环保系统的同志来说,仅仅是学习《环保法》的开始,会后,市局和各县、区要采取多种形式,认认真真读原文,逐章逐条逐句进行深入研读,准确理解把握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切实让法律规定入脑入心,真正使《环保法》成为我们保护环境的有力武器(为保证学习效果,请市环保局择时在全市环保系统分层次组织《环保法》闭卷考试,考试及格的发给合格证书,考试不及格的要重新培训,安排补考,补考仍不及格的要采取措施。)二要全方位开展培训活动。首先,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必须做到无盲区,一人不漏。分级负责,分级培训。市环保局要把《环保法》的学习培训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予以考核。六月底前,请市环保局组织一次全市《环保法》知识竞赛活动,检验各县、区及市属部门的学习成果。其次,五月底前请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对相关企业法人进行《环保法》培训,一定要让企业明白哪些政策法规是底线、是红线、是高压线,今后违反《环保法》将会付出怎样的代价,知法才能守法嘛!同时,还要让企业明白,如果严格执行了《环保法》,企业还可以充分利用国家和地方的优惠政策,推进转型升级。企业得利,政府和人民满意,这样一举多赢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第三,要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深度培训。对市、县区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要反复培训,深度培训,一定要把《环保法》每章、每条烂熟于心,融会贯通,具体请市环保局安排实施。三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在全市全面开展《环保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镇村)、进家庭的“五进”活动(由市环保局提出工作方案),把环保意识、环保理念的树立融入和升华到全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层面,努力营造人人学习《环保法》、人人遵守《环保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地减少破坏环境事件的发生,同时也减少我们环保执法的阻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对《环保法》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那些非法排污、超标排污、恶意排污等企业和个人,以及那些阻碍或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环保、公安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和事的曝光力度,为执行《环保法》形成一个强大的舆论攻势。
  二、必须以抓铁有痕的执行力,确保《环保法》的贯彻实施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指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李克强总理也讲到:“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是杀手锏”。“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出台,用一系列强制性惩罚措施,从根本上破解了过去环境执法的难题。全市环保系统干部作为执行《环保法》的主体,同志们一定要理顺情绪,轻装上阵,紧握“杀手锏”,铁面执法,确保《环保法》真正发挥其威慑力。第一,必须要有真动作。“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执行《环保法》,决不能只是喊个口号、念个文件,必须用行动说话,立说立行、行必有果。各级环保部门要对全市涉污企业、涉污领域、涉污区域以及生态脆弱区开展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对照《环保法》的要求,彻底进行整改。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带队排查、带队督战、带队验收。第二,必须拿出真举措。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针对薄弱环节,以矿山企业、重金属企业、黄姜皂素企业、两场(厂)及工业园区为重点,拿出整治污染水质、污染大气、污染土壤等违法行为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说到底就是要明确整治哪些企业?整治到什么程度?何时完成整治任务?要彻底斩断环境风险源、污染源,决不能敷衍了事,一抹而过。第三,必须见到真成效。对那些不严格执行环保法规、违法排污的企业,务必做到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该向社会公开的必须公开,该处罚的必须处罚,该关闭的必须关闭,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必须以利剑悬顶的危机感,确保《环保法》根植于心
  《环保法》是尚方宝剑,但也是双刃剑。用好了,剑稳光亮,稍有不慎,剑落头破。全市环保系统的各级干部一定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一要阳光执法。每个同志在执法过程中,要多与群众交流,多听听群众的意见,多与执法对象座谈沟通,不论遇到什么事、什么人、什么背景都不能丧失原则,决不能应付上面、糊弄下面,包庇违法行为,甚至与违法者狼狈为奸。一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阳光执法,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要严格问责。“问责制”已成为抓落实普遍使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我们环保系统的同志一定要清楚地认识到对我们的问责,已明确规定许多情形是“终身问责”。因此,同志们一定要从严、从细、从廉、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真正做到不贪、不沾、不腐、不污。反之,问责你没商量!三要廉洁自律。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同志们一定要不问来头、不看关系、不惧条子、不畏说情,始终绷紧“预防”这根弦,违反原则的事不办,越轨的行为不为,真正做到行得严、行得细、行得明、行得端、行得清、行得廉,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心目中,树立起我们安康环保人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实施好《环保法》事关安康环保事业的长远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事关美丽富裕新安康的建设大局。大家一定要知责、担责、负责,抓细、抓长、抓常,在建设小康安康的伟大征程中展现新时期环保人的靓丽风采。

公文PDF原件:安政通报第三十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