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各级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实现生态环境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市政府下发了《安康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全面推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模式,推动我市环保工作向“主动”、“精细”转型。
《方案》要求,我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县区、镇办、村(社区))为责任主体,明确各级环境保护职责,构建“任务明确、责任具体、考核公平、奖惩分明”的县(区)、镇(办)、村(社区)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全市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确保全市环境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为落实网格监管工作责任,《方案》要求建立各级网格环保监管“五定”机制,即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内各部门之间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市政府将充分运用南水北调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及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将污染源分布、网格化环保监管信息纳入综合信息系统,实现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动态管理,逐步建成要素齐全、数据完备、信息共享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数据库,大力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为使网格化管理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发改等14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对县级网格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协调解决市级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跨区域环境污染等问题,并定期对县级网格环保职责履行情况和网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做到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落实。同时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运行工作纳入对各县区(管委会)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考核,对因不认真履职、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或引发群体性环境事件的,依法依规实施行政问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