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环保局统一安排部署,近日,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区涉危企业与非煤矿山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督查,重点对汉江沿岸地区、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的涉危企业与非煤矿山企业的“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和演练、环境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及矿山尾矿库建设使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针对各县区排查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和安全隐患,检查组要求县区环保部门立即进行整治,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不能保证环境安全的企业,要坚决责令停产整改,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同时,对排查发现存在生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及时向安监等部门移交,并联合安监、国土、公安、监察、消防等部门进行联合整治,确保彻底消除隐患。
下一阶段,市环境监察支队将根据市环保局安排部署,持续对县区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执法督查,对督办的环境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切实消除各类环境风险隐患,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