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召开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管理工作会

发布时间:2015-11-19 00:00 来源:

11月17日,市环保局总工刘波主持召开了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管理工作专题会议。汉阴、平利、白河、石泉、高新环保局分管领导,莲花等 8家环检机构负责人及环保驻站人员共20余人参会。
会议首先学习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中省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讨论了安康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管理工作方案。刘波做了总结讲话,并就今后环保标志发放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刘波表示,非常感谢大家对方案提出的宝贵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内容,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方案切实可行。
刘波指出,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管理工作是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贯彻落实我市“治污降霾▪ 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和2015年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环保部简政放权,加快机构职能转变的具体体现。希望各环保局、检测机构严格按照新工作方案要求,抓好落实。一是切实提高环保标志发放率。确保环保检测率和标志发放率达到本市机动车注册量的85%以上。二是切实抓好环保标志发放管理系统建设。各检测机构必须采用省上统一研发的标志发放系统,并于12月底前与市级环保信息平台联网运行,实现数据共享、发标信息及时上传。三是切实落实报告制。各检测机构每月5日前要报上月发标情况,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要报上季度发标情况,在下年1月15日前要上报年度报告。
刘波要求,各相关环保局要高度重视,站在改革发展全局的高度,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为做好这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要不断加强学习,搞清流程、弄懂规范,掌握政策法规,尽快进入角色;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检查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要密切联系,竭诚服务,加强与检测机构的沟通衔接,做到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申领发放标志,保证标志发放不断档,服务群众无缝隙。各检测机构要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检测线管理;严控运行规程,落实双重审核;严把质量关口,保证检测数据真实有效;严格驻站人员管理,实行人员报备制。要营造和谐工作平台,树立良好服务形象,积极推行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实现零投诉、零距离、高效率、高收益。各环标发放驻站人员要服从环保、企业双重管理,遵纪守法,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要爱岗敬业,爱站如家,履行好岗位职责;要自加压力,加强学习,争做技术能手,行业标兵;要注意窗口形象,做到着装整洁、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快捷高效。
最后,刘波强调,大家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齐心协力,扎实做好环保标志发放工作,努力把环保标志发放平台打造成群众满意、企业满意、环保满意的和谐文明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