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至21日,市环境监察支队按照市局年初制定的稽查计划,组织对紫阳县、汉滨区、旬阳县环境监察工作实施了专项稽查。
稽查组采取查阅监察记录、现场检查、走访调查等方式,主要对3县区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开展建设项目和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调解处理排污费征收工作及环境执法后督察案件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稽查;共调阅环境行政处罚案卷7份、国控污染源现场监察案卷4份(家),现场核查重点污染源4家,稽查发现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文书信息、自由裁量权运用等方面问题5类48个。对稽查发现的问题,稽查组形成了专项稽查报告,并分别向3县区环保局下达了《环境监察稽查整改意见书》,要求进行整改落实。
针对稽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市环境监察支队将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拟于11月份组织举办全市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暨环境执法业务培训会议,对各县区监察队长、业务骨干及市级全体监察人员进行培训,切实纠正现场检查不细致、调查内容不完整、笔录逻辑性不强、证据链不严谨、自由裁量权应用不当等问题,不断规范全市工业污染源环境现场环境监察、调查取证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行为,全面提高环境监察人员执法水平。